文獻中醫病關係中的同理心定義

文獻中醫病關係中的同理

同理心的定義多元。在不同的領域中因為各領域所強調的面向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。而在醫病相關的領域當中,同理心較強調「認知」以及「行為」兩個面向。認知的面向主要是指能夠理解他人的感受、想法、觀點的能力,這是一種認知功能。而在行為的面向主要是指能夠與他人溝通、表達理解的能力。

同理心被視為能夠有助於醫病的關係與溝通,根據Mercer & Reynolds (2002) 的整理,同理心應該有助於

  1. 提供有效的溝通,以理解病人的感受與需求
  2. 賦能(empower),幫助病人學習、有效地應對生活環境
  3. 減輕或是解決病人的問題

故,Mercer & Reynolds (2002) 回顧醫病情境當中同理心的定義,認為同理心是一個多面向的概念,其能力涉及:

而Hojat等人(2002)同樣也定義醫病關係當中的同理心:

在Hojat(2016, p 74)中,進一步將病人照護(patient care)有關的同理心定義為

Empathy is a predominantly cognitive (rather than an affective or emotional) attribute that involves an understanding (rather than feeling) of experiences, concerns and perspectives of the patient, combined with a capacity to communicate this understanding, and an intention to help.

換句話說,醫病關係中,同理心包含四個主要成份

整合來看,「理解」病人的需求、想法的能力應是醫病關係中同理心的核心概念,基於對病人的理解,如何與病人互動溝通這些需求,要回應或是幫助到什麼程度,則在不同的文獻當中看法有所不同。

符合OT情境的同理心

在考量了OT情境和參考上述定義後,我將符合OT情境的同理心定義如下

一個多面向的認知能力,涉及